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广告设置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广告设置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5]49号)


市市政委:
  你委《关于再次报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广告设置规划的请示》(渝市政委文〔2005〕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广告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范围涉及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新航站区域内户外广告整体规划。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新航站区是宣传重庆、展示重庆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户外广告媒体的设置要与新航站楼前广场及主体建筑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与市政府已批准同意的《重庆机场高速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计》相衔接,不得发生重复设置和冲突。
  二、《规划》涉及户外广告种类有高立柱双面体广告7块、高立柱三面体广告4块、路牌广告7块,广告媒体和材质选择要高档次、高品位,并按此原则严格审批把关。
  三、你委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达到应有效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