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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转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村党
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委[2004]24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4年11月26日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认真

做好2005年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2004年11月10日)


  2005年上半年,全省农村将进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是我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一顼重要工作,是保证农村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故治建设的主要途径,对于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严格执行宪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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