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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0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做好我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00年以来,我省人口状况不断变化。开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摸清我省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将为各级政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妥善安排就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同时为国家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各级政府务必提高认识,切实把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对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
  这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省政府决定成立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具体安排有关调查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机构,抽样调查抽中的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和社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及时解决抽样调查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口抽样调查
  1%人口抽样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这次调查工作量和难度很大,各地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选调公安户籍民警、中小学教师、离退休人员担任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有的需要从社会临时招聘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协助完成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四、抓紧安排落实人口抽样调查经费
  根据国办发〔2004〕77号文件要求,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使用。
  附件:安徽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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