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省农村科技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构建农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集聚、科技服务和科技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对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支撑力,全面提高农业和乡镇企业的科技含量;开发推广资源替代技术和生态环境技术,提高农村资源的高效、集约和可持续利用的水平,保障农村生态安全;构筑高效的科技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科技水平;增强城市科技文化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基本满足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对科技的需求,使我省的农村科技实力跃居全国前列。
(三)在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省农村科技工作要遵循5条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拓宽农村科技发展领域。按照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围绕农民的全面发展,促进农村科技从注重生产经济领域向包括城乡规划与建设、资源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人文素质提高等各个领域拓展。
2.坚持以体制改革促科技创新,全面激活农村科技要素。深化农业和农村的科研推广、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发展科技、应用科技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研发、推广和服务的创造性,让科技成为创造财富的源泉。
3.坚持以开放促科技进步,推动农村科技跨越式发展。抓住科技革命、信息革命和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机遇,坚持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引进科技人才与用好本地人才相结合,加快从引进模仿型技术路线向技术创新路线转变。坚持以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实用技术,以信息网络改造农村科技服务网络,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新飞跃。
4.坚持以城带乡,促进城市科技要素向农村转移。充分发挥城市作为科技文化中心的作用,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推动城市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科技服务向农村延伸、科技人员到农村工作,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
5.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创造科技进步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科技要素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和农民的科技进步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宏观政策对科技进步的导向和促进作用,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科技进步、增加科技投入。
三、浙江农村科技工作重点
(一)农业科技重点。
按照把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贸工农一体化现代农业的要求,围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致力于培育具有区域比较优势的特色绿色支柱产业,致力于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致力于农业资源的集约高效和永续利用,实施新农业十大科技行动。
1.农业生物技术与产业化科技行动。以培育生物种业、生物食品、生物“三药”、生物“三剂”及相关领域农业生物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带动农业产业升级。以动植物生物技术及其反应器,农产品加工生物技术,生物农药、兽药、鱼药,酶制剂、食品添加剂、饲料及添加剂,微生物农业,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为重点,组织实施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攻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建立植物、动物、“三药”等农业生物技术专业孵化器,培育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化基地。围绕农业生物技术四大支柱产业的培育,开发推广一批商业化应用生物技术成果,做大扶强一批农业生物高科技企业,并成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主体。
2.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行动。围绕我省十大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大力开展粮食、油料、果蔬、茶类、肉类、奶类、水产品等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包装技术与设备研究,开发农产品专储、专运、冷链运销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活性物质提取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引进良种,开发配套生产技术。加快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产业链,组织实施一批源头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发一批新技术和新产品,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科技企业、农产品种养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