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
(浙委[2004]23号 2004年11月8日)
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充分发挥我省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旅游经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总体思路、具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1.充分认识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重要意义。建设旅游经济强省,是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社会就业、丰富文化生活、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十分难得的机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我省旅游业扩大开放,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拓宽了发展领域。我国旅游经济的蓬勃兴起,以及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经济合作加强,为我省旅游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2006年杭州世界休博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将给我省旅游业发展带来更大的商机。我省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增强。我省民间资金丰裕,投资旅游业的积极性高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有利时机,切实把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来培育,作为服务业的突出重点来抓,努力开创旅游经济发展新局面。
2.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总体思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旅游经济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优势,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完善现代旅游设施,打造知名旅游品牌,加快旅游对外开放,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推进旅游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旅游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3.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发展目标。到2007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1500亿元,国内旅游人数、国内旅游收入、入境旅游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分别比2002年翻一番,主要旅游经济指标上升到全国第四位。到2010年,旅游总收入达到2500亿元,基本建成旅游产业发达、旅游设施完善、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服务优良、开放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的旅游经济强省。
4.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工作指导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对旅游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管,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各类资金多元投入,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良性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