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200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200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1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200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2005年立法工作计划


  2005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立法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着力于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同时,积极探索政府立法方式创新,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公开性,提高立法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为此,省人民政府2005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
  (一)为规范全省人才市场管理,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维护用人单位、人才及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配置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由省人事厅起草《贵州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于2月底前完成。
  (二)为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由省国土资源厅起草《贵州省测绘管理条例(草案)》,于4月底前完成。
  (三)为继承、保护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起草《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于4月底前完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