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吉政明电[2005]3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
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吉林省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级政府及具有行政管理职权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今年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法制部门和机构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考评和检查工作。
二、考评和检查内容
(一)依法行政考评。考评重点内容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行政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履行管理职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队伍建设等内容。
(二)以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情况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罚没、基金、收缴等情况的检查。主要有:1.与
《行政许可法》相关的各项配套制度是否完善;2.行政许可的设定是否符合
《行政许可法》规定;3.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是否具有法定主体资格;4.行政许可的实施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5.行政许可收费是否合法;6.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上岗,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执法问题。
依法行政考评、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情况检查的具体要求由省政府法制办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