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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意见
(浙委[2004]20号 2004年10月20日)


  为弘扬双拥光荣传统,增进军政军民团结,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军政军民团结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历史充分证明,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双拥工作都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军政军民团结始终是我们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改革与发展的各项任务光荣而艰巨,更加需要军民紧密团结、齐心协力、不懈奋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领导机关一定要从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发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抓实抓好。
  (二)新形势下加强双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以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增强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群众性活动方式,建立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与时俱进,长抓不懈,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
  二、进一步密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三)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需要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驻浙部队要积极参与到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实践中来,大力支持地方的改革和建设事业。要研究制定部队参加和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规划,完善军地协作方案,集中力量援建重点工程,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确保国防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军事设施的民用效能,因地制宜支援地方建设。
  (四)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双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军警民联防,密切配合与协作,积极预防和处理有关军民纠纷,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要教育引导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珍惜荣誉,发扬优良传统,自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五)着眼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扎实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要组织军民共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以军民共建为基本形式,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活动,不断提高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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