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对救灾款物管理,事关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切实做好救灾款物管理工作。对救灾款物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坚决予以纠正。请各市将整改情况于三月底前报告省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的意见
(省审计厅)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2004年5月至9月,我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0个设区市和107个县(市、区)2003年度救灾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78个乡(镇),还对1044个自然村的51310户灾民接收救灾款物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据统计,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我省救灾款物总额为60053.88万元,其中,2002年结转7204.80万元,各级财政、民政部门新安排42471.17万元,社会捐赠款物10377.91万元(其中捐物折价4386.83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我省各级政府、救灾款物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比较规范,基本做到了救灾款物及时下发、分配公开、重点使用,绝大部分资金使用合理,效果较好。但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有的市、县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个别部门存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的问题;部分市县乡对救灾资金未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制度;部分乡镇对救灾款物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救灾资金的问题在个别乡镇还有发生。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和单位,但直接影响国家救灾政策的落实,影响灾区群众生活的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救灾款物管理工作
救灾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灾区人民的关心,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灾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各级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救灾工作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切实帮助灾区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维护灾区群众利益,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不折不扣地送到灾区。
二、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