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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

  协调人:陈国平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粮食局、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农信联社
  7.调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内容与要求:研究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途径,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选择地发展临港重化工业;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施“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突破;推动民营经济“五个转变、五个提高”,加快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加强企业主和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组织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节电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加强煤电油运等经济运行综合协调。
  责任人:金德水
  协调人: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环保局
  8.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内容与要求:落实环杭州湾产业带、温台沿海产业带、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规划,确定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修编第三产业发展纲要,研究制定配套扶持政策;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流通经营方式改造商贸等服务业,推动服务业现代化。
  责任人:王永明、金德水
  协调人:王小玲、孙志丹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
  9.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内容与要求:调整进出口贸易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动外贸从数量增长为主向以质取胜转变;突出选商引资,高度重视“以民引外”、“以外引外”和“东引台资”,着重引进世界500强等大企业到浙江投资落户,推进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提高浙江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合作,办好港澳“浙江周”活动。
  责任人:钟山
  协调人:楼小东
  责任单位: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省外办、省侨办、省台办、省中小企业局
  10.加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内容与要求:整合港口资源,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主动参与中西部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开展与资源富集地区的战略协作,多形式推进重要资源的合作开发;制定并实施对口支援和帮扶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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