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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

  红十字人道救助作为政府在人道救助方面的有效补充,有其不同于其他社团组织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因此,在建立各级灾害救助体系、人道救助体系中,要充分考虑到发挥红十字会的有关作用。
  四、推进红十字工作进社区,加强红十字卫生站建设
  红十字会工作基础在基层。要积极推进红十字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医院,并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
  红十字卫生站是红十字会在社区开展工作的基本载体,也是为民服务的平台。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支持和加强红十字卫生站建设,并把红十字社区工作纳入文明小区建设规划中。
  五、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提高市民自救互救能力
  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知识、家庭护理知识、居家安全与保健知识培训,是红十字会体现“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宗旨的一项传统业务。要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15个中央部委《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红一字〔2001〕44号)要求,支持红十字会在居民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导游、交警等人员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培训,并把培训与安全生产、职业培训、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发展红十字会组织结合起来。通过培训,增强市民在应对突发性事故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提升上海城市形象。
  六、支持红十字公益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红十字会在我国虽然已有百年历史,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还处于初创阶段,社会和群众的知晓度还不够高,需要加大力度,宣传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吸引更多的人参与红十字会工作,支持红十字事业。请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继续主动报道红十字会工作,宣传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使其成为上海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风景。
  七、推动红十字国际和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
  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开展民间外交方面的独特优势,把红十字国际交流纳入上海对外友好城市交流项目。同时,支持红十字会对外交流交往合作项目的开展,并为红十字会参与在上海举办的各类国际性活动的人道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上海市红十字会
                         二00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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