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参与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牵头研究和推进社会中介和市场中介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市改革目标、任务的推进及考核工作;提出推进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和推进非公经济发展改革工作;参与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和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合作与交流事宜。
(十六)宏观体制处
研究论证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外汇、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体制问题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宏观经济体制重点问题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城乡、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体制问题;牵头组织小城镇发展与改革试点;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事业改革的衔接,提出改革建议;参与指导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十七)企业与市场改革处
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流通体制的改革方案,跟踪研究建立市场体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组织研究和推进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指导拟上市企业的股份制改制;负责股份制公司设立的预审报批以及非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分立的合规性审查;对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进行指导和协调服务;研究支持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改革措施。
(十八)口岸协调处
依照国家、省口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南京口岸管理意见和实施细则;负责编制口岸发展中长期规划;推动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的审核、申报和推进工作的落实;组织拟订南京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南京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地方法规、意见;负责南京口岸发展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口岸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牵头开展口岸文明共建工作。
(十九)海港处
参与港口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港口口岸开放码头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监督检
查查验单位执法情况;负责港口港区、码头(泊位)的开放和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进出口岸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人员、集疏港物资、外贸运输和特别物资的安全装运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地区)海运航线、航班开辟的相关工作;参与港口口岸涉外事件的调查;协调港口港区、码头、泊位口岸查验单位进驻的相关问题;负责港口口岸规划发展及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组织驻港口单位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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