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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评选优秀组织者和优秀信息员两项。
  (一)优秀组织者在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分管政务信息的领导中产生,每年评选20名左右;
  (二)优秀信息员在政务信息工作标兵单位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信息员及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信息员中产生,每年评选60名左右。
  第十二条 评选优秀信息。主要是调研信息,以信息纳入领导决策领域,领导对信息有重要性批示或决策性批示,在领导指导工作、科学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为标准,每年评选10篇左右。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 成立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十四条 每年由市政府办公厅制订考核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十五条 为促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考核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各单位职能特点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需要,全市确定21家政务信息专报单位(见附件1),作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重点联系单位;将政府系统及参与全市目标考核工作的中直、省属在哈单位共计130家政务信息报送单位分成9个信息工作组(见附件2),每个工作组设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单位信息工作的交流、研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政府系统专报信息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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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       专报内容       │     报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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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办  │每日信访情况及每季信访情况综合分析 │每日16时前及下季度┃
┃        │                  │首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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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  │每日治安情况及每月(季)治安综合情况 │每日16时前及下季度┃
┃        │                  │首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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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务局  │汛期每日汛情及早期阶段性综合情况  │汛期每日16时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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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局  │每月(季)全市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情况│下月(季首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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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局  │每月(季)地税税收情况        │下月(季首月)6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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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局  │每月(季)国税税收情况        │下月(季首月)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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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哈中心支行 │每月(季)储蓄、贷款情况       │下月(季首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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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  │每月(季)财政收支情况        │下月(季首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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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促进局 │每月(季)招商引资情况        │下月(季首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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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局  │每月(季)外贸进出口及口岸运行情况  │下月(季首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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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  │每月(季)招商及经济工作情况     │下月(季首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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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  │每月(季)全市大项目立项审批及实施进展│下月(季首月)10日前┃
┃        │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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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委   │每月(季)城建大项目进展情况     │下月(季首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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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委(市国资委) │每月(季)地方工业扭亏增盈情况(国企改 │下月(季首月)l0日前┃
┃        │革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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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每月(季)就业、医保、养老保险情况  │下月(季首月)1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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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  │每月(季)全市低保工作进展情况    │下月(季首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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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办  │每月(季)安全事故情况        │下月(季首月)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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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局  │每月(季)物价指数情况        │下月(季首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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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侨办  │下月重要外宾来访接待预报      │本月2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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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局  │每季防病防疫情况          │下一季度首月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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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  │每月(季)城区空气、饮用水质量情况  │下月(季首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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