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领导,健全目标责任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劳务输出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体系,明确目标职责,分解落实任务。每年年初市政府根据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情况,确定劳务输出总量。市、县(市)区、乡镇、村层层签定目标责任状,继续完善目标责任体系,着重目标的量化工作。要把劳务输出工作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实行一票否决,实现政府的强力推动。明确劳动保障部门主抓劳务输出工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市里要把各县(市)、区劳务输出工作的任务指标及完成情况纳入劳动保障工作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目标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定期对各县(市)、区劳务输出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部门、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
四、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要全方位发动社会力量,大力收集劳务用工信息。全市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三条劳务用工信息网络。一是建立起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体的劳务用工信息网络。要依托劳动就业信息网站,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贯通、覆盖全市劳动用工信息网络。力争在2005年使乡镇一级劳动保障办事机构全部配齐微机,并同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网,搞好劳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和发布,及时将劳务信息传递到基层和农户。二是建立起社会职能部门的劳务用工信息网络。重点是发挥政府有关部门、商会、驻外办事机构、外经贸公司的作用,通过建立劳务用工信息互换关系,聘请专兼职信息员,实行有偿服务方式,广泛收集各种劳务信息,把劳务输出纳入招商引资活动中,扩大劳务输出的范围和领域。三是在每个乡镇和村屯形成民间的劳务信息网络。自然建立起劳务用工信息网络,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掌握用工信息,依靠投亲靠友,以老带新等方式,带动劳务输出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集中精力,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素质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对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完善各项培训设施,确立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充分发挥劳务输出培训基地的作用。培训工作要确立两条线,一是开展以法律常识和择业意识为主的大规模培训,突出职业安全、社会公德、择业观念和竞争意识的培养,培训的范围要广,时间要短,形式要多样。二是开展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要把培训和输出有机地结合起来,以职业技能为重点,以输定培,扩大“订单式培训”和“个性化培训”,使每个外出务工人员都能掌握一门或几门专业技能,全面提高我市劳务输出人员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职能,根据农民的培训意向,结合当前农民的实际需要,继续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岗位”的三送活动。政府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经费直接划拨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培训计划,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提供技能支持,以培训促输出。
六、整合资源,打造劳务输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