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劳务输出工作的意见
(长府发[20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市劳务输出工作的领导,加快劳务输出工作的进程,按照“扩张规模、提高素质、培育市场、强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本着建立和完善劳务信息、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组织协调四大体系的总体目标,对全市劳务输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劳务输出工作方向
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协调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性,抓住机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劳务输出工作抓实抓好。通过大力推进劳务输出工作的开展,探索和解决我市农村经济增长、发展模式、生活水平和思想观念问题。今后一个时期的劳务输出工作,要以埠外输出和增加收入为重点,加大规模输出和组织化输出的力度,扩大常年性和技术性输出人员的比重,努力培养我市劳务输出的品牌项目,树立劳务输出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四主四辅”的方针,即外向流动为主,内部流动为辅;大中城市就业为主,城镇和国外就业为辅;第二、三产业为主,种植养殖业转移为辅;进城务工为主,回乡创业为辅。实现劳务输出数量和质量上的双提高。
二、统一规范,强化机构组织建设
为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各地要建立有职有责的劳务输出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由祝业精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张安顺、李伟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建委、市社会保险公司等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劳务输出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劳务输出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并在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劳务输出办事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力量,明确职责和任务,做好规划和协调。各乡镇政府要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发挥整体功能,配齐专门人员。有条件的村要本着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落实专门人员,形成劳务输出自上而下的完整的工作链条。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劳务输出工作网络的同时,在全国各地或国外建立一定数量的劳务输出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2005年准备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建立7个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站,其中市本级建两个,每个县市各建一个,今后要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增加。在建立工作站的过程中,全市要统筹规划,防止重复建设。劳务输出工作站由市里统一管理,负责整个长春地区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维权工作。各工作站要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完善考核体系和监督检查制度,要做到信息共享,人员专管,全市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