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服务业,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加快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线路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喀纳斯生态旅游区、那拉提景区规划以及南疆五地州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实施。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旅游开发合作,积极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
调整和优化服务业结构。积极推进法律、金融、中介、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支持大型流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培育生产要素市场,重点抓好资本、技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的建设。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把食品、药品、农资安全放在整治工作的首位,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开展诚信新疆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强化全社会诚信意识,惩戒失信行为。
(四)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为经济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投资力度,增加农村“六小”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和完善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加大项目前期费投入力度,重点抓好一批水利、交通、能源、优势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前期工作。
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进度,推进艾比湖流域生态治理、博斯腾湖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巩固和推进五大生态建设工程,做好退牧还草、荒漠植被保护、水土保持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坚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化能源结构。
(五)贯彻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努力做好财税金融工作。
认真组织财政收入,建立健全各级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和增长激励机制。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坚决制止各地各部门越权减免税行为,堵塞各种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优先确保工资、基层政权运转、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的基础上,保证对“三农”、重点项目、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需要。整合各项财政资金,继续加大对财源建设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改进预算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财政赤字,逐步化解各级政府历史遗留的财政欠账。严肃财经纪律,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各种铺张浪费,严禁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