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
两市正逐步对城市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事业性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在政府投资的已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产品领域放开经营权,通过实行项目特许经营、投资回报补偿和基础设施定价制度,对其股权和经营权实行招标出让和转让,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实现政府经营性存量资产的再投入。
泉州市目前准备成立市管网公司,负责市区地下管网建设、经营及维护,上下水、电力、电信等公司参股,采用租赁、购买管道使用权等方式统一经营建设。已建成的宝洲污水厂一期工程准备出让给二期投资商一起经营。
二、两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一)产业化招商工作不够完善
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垃圾、污水处理产业化项目招商采用的是一对一的非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商(如晋江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由福建凤竹集团公司投资;晋江市垃圾发电厂项目,由晋江创冠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在该领域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条件下,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宣传引导工作尚不到位,对社会资本未产生足够的吸引力;二是有待进一步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三是我省现有的招标投标法规缺乏对业主招标的相关规定。
(二)部分项目实施产业化不够彻底
我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目的应该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解决政府(公共财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把节省下来的有限的政府财政性资金集中用于目前难以产业化的领域(如污水管网、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但从调研情况看,一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产业化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产业化。如福州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概算4780万元),2002年经产业化业主招标后由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中标。而作为产业化主体的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尚未按《公司法》进行改制,其所需运转经费均由福州市财政核拨,洋里污水处理厂参与金山污水处理厂项目投标所需的项目资本金约2000万元实际也由福州市财政以借款的形式支付,就此项目而言,实际并未吸纳民间资本或国外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而是占用了2000万元原本可用于配套管网建设的财政资金。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城市政府部门对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意义,在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一些地方的市政管理部门对国有单位退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场)投资运营领域在认识上不到位,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推进产业化实施的主动性明显不足。
(三)国有资本尚未退出投资运营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