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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郊县重点城镇发展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郊县重点城镇发展的意见
(2004年9月3日 宁委发[2004]27号)


  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郊县城镇化进程,促进郊县“两个率先现,市委、市政府就加快郊县城镇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郊县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两个率先”、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郊县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联动推进的方针,实施新城、重点镇优先发展战略,提升重点城镇带动水平,增强重点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为加快郊县发展提供优良环境和重要平台。
  2、工作思路。创新机制、集中政策,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坚持郊县城镇建设与全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相衔接,加快城乡产业对接、基础设施对接、就业和社会保障对接、生态环境保护对接,大力推进土地集约、产业集群和人口集中,加强重点城镇的基础设施及人居环境建设,努力构筑科学合理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3、发展目标。近期郊县城镇工作的重点是打造“三城九镇”。“三城”,即雄州、淳溪和永阳三个新城,使其成为承载主城辐射的综合型卫星城镇。“九镇”,即禄口、汤山、铜井、汤泉、桥林、八百桥、横梁、白马、桠溪九个镇,使其成为各具特色的重点城镇。到2007年,全市郊县城镇化率达到67%以上,力争“三城”建成区面积超过15平方公里/城,建成区人口达到10万人/城左右;“九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镇,建成区人口达到2—5万人/镇。2012年,“三城”建成区超过20平方公里/城,人口超过20万人/城;“九镇”建成区达到4—8平方公里/镇,人口4—8万人/镇。
  二、加强重点城镇建设的规划编制和指导
  4、强化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重点城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规划要立足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确定功能定位,充分体现当地的文化内涵、资源优势、区域特色和经济发展要求。加强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突出城镇主要街区和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今后5年新城的详细规划覆盖主要街道,重点镇详细规划覆盖近期建设区域。
  5、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市建设、规划部门对重点城镇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指导,实行规划编制招投标市场化运作,建立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确保重点城镇各项规划编制的质量。重点城镇规划所需经费,经市、区县审核确定后给予适当的补助。规划编制完成后,各重点城镇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实施,确保规划的指导性和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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