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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5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4、就业。按照“三个为主”的要求,深入实施“万人就业项目”。优化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在融资政策等方面有实质性突破。加快推进位于青浦等六区的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劳动力市场调节和规范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研究制定重构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的方案,研究进一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的办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物价。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完善轨道交通票价调整方案。出台重点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调整方案。做好煤电价格联动相关工作。
  6、人口。召开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确定2005年本市控制户籍人口机械增长的计划安排。推动扩大居住证制度试点实施。
  三、产业发展
  1、工业。落实《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行动方案》。推进电子信息、汽车、石化、精品钢材、船舶等重大项目建设。制定2005年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和产业基地建设计划,推进轨道交通、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和临港装备基地建设。制定《上海工业区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加强工业区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2、金融业。制定支持金融创新的实施办法。启动市农信社改制。推动地方金融机构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以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重点,搞好金融机构引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工作。
  3、商贸业。落实《上海商业发展行动方案》,加强郊区新城和中心镇商业规划。完善《关于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商业工作的意见》。加强市场监测,保持商品市场的繁荣、安全、稳定。确保粮、油等重要商品的供应。
  4、房地产业。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满足需求,规范投资,抑制投机。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和管理。保持合理的动拆迁规模,确保重点,依法做好动拆迁工作。
  5、旅游业。制定本市开展红色旅游的实施意见和发展农业旅游、工业旅游的实施意见。组织好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
  6、郊区“三个集中”。完善宅基地置换试点相关政策,推进试点基地实质性启动建设。抓好冬春农作物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7、信息化建设。发布《2005年上海市信息化工作要点》。落实《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启动国家关于进出口领域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交换和国家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试点。启动“青少年成长发展信息服务平台”等政府实事项目建设。推进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政务协同办事服务平台、土地房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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