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村推进”工作与发展区域经济相结合的原则。要将“整村推进”工作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把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和促进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结合起来,走产业化扶贫的道路。
(四)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从根本上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实现扶贫开发规划目标,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整村推进”工作通过验收后,要组织、引导贫困村群众巩固成果,完善相关工作。
(五)国家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扶持的同时,要广泛发动贫困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改变家乡的落后面貌做出贡献。
二、明确“整村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贫困村的综合治理
“整村推进”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整村推进”工作,贫困村收入相对稳定的产业基本形成,贫困人口收入明显提高,大多数贫困人口稳定地解决温饱问题,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实现小康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每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的目标是:
(一)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除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外,通过开发式扶贫全面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其中90%以上稳定解决温饱问题。
(二)村委会通四级砂石公路(因人口较少、道路里程长、投资巨大,暂时还不能修建四级砂石公路的贫困村,村委会要通村级道路),20户以上的自然村90%以上通村级道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90%以上农户用上电,每个农户有稳固住房。
(三)人均有0.5亩以上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或经济作物或林果,收入相对稳定的产业基本形成并基本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土地资源匮乏的贫困村60%以上农户每户输出1个以上劳动力。
(四)绿化率达60%以上,“四旁”(即村旁、路旁、溪旁、屋旁)基本实现绿化。30%以上农户建有合格的沼气池。
(五)村委会办公房为钢混或砖混结构,有培训用房和卫生室、计生室。村级小学校舍无危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4%以下。80%以上劳动力接受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掌握1--2门致富技能。90%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村委会所在地通电话。
各市、县(市、区)要对照上述目标,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村确定具体项目,完善分批“整村推进”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进贫困村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