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关于
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昆政发[200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明市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
昆明市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
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现代新昆明建设和促进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现就加强全市专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宣传和教育,努力增强全社会专利工作意识
1.我国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技术创新和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法律制度,是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工作对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智力创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全市干部和群众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专利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专利意识。
2.广泛开展专利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和科学技术普及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职工和学生的宣传和教育,推动群众性专利工作和发明创造活动。科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教育、经济等部门以及学会、协会要利用各种渠道和传媒,大力开展专利基础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发明创造、技术创新以及科技合作交流营造良好的氛围。
3.加大专利培训工作力度,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在各类教育机构中开展专利知识教育;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将专利知识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行政院校要把专利知识培训纳入日常教学内容,高等院校也可开设相关课程。各地、各部门应当把专利知识列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领导和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培养一批精通专利业务、能够熟练处理国内外专利事务的管理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的要求。
二、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