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创模办拟定的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0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创模办拟定的《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五年二月七日
天津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宣传工作方案
为迎接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的检查验收,根据《批转市创模办拟定的天津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04〕10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再上新水平”的总要求,紧密围绕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创模工作既定目标,大力开展创模迎检宣传,确保我市创模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工作目标
扩大创模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营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争做环境保护模范市民的浓郁社会氛围,使我市创模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达80%以上的创模目标。
三、宣传内容
宣传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近年来通过开展创模工作,实施蓝天、碧水、生态等环保“六大工程”,实现创模既定目标,对于提高我市环保工作水平,改变城市环境面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环保系统在创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人民群众参与环保、参与创模工作的典型事例和对我市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亲身感受。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区政府、市建委、市市容委、市交委、市精神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市政局、市客运办、公交集团、市电力公司、天津日报、市广电集团、今晚报为成员单位的创模迎检宣传组,负责我市的创模迎检宣传工作的组织部署、日常协调以及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五、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