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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要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办法,既要堵住借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又要确实解决好“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在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要组织、引导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自己的家园。
  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税改办,每年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情况大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总结税费改革以来发生的新变化和出现的新动向,严肃查处违反减轻农民负担规定和税费改革政策的现象和人员。
  (五)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妥善处理税费尾欠。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化解乡村债务的目标和步骤。要积极抓好武清区的试点工作,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要抓好村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乡级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对农户欠缴的税费,要区别税费改革前后情况,确定不同的处理办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前发生的农村税费尾欠,要登记造册,暂缓清收,以后再作处理。2003年税费改革后发生的农业税欠缴,不符合减免条件的,要依法清收。
  三、加强领导,确保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涉及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关系整个农村稳定的大局。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妥善处理好农村税费改革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的关系、与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稳定的关系、与农村义务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与公共建设和其他相关改革的关系。
  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由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推动和深化各项配套改革工作。市编办要根据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出下一步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市教委要制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方案;市财政局要继续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市农委要研究制定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指导意见。各区县要层层落实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下力量抓好配套改革的组织推动。市税改办要积极配合各主管部门,做好综合协调、信息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各级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及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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