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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对企事业单位活期、定期存款采用对账单(函证)方式逐户核对。
  (3)对储蓄存款采取前后台对账方式,做到总分相符。
  2.借(拆)入款项的清查。包括借入中央银行款、借入支农再贷款、调入调剂资金、银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等。对借(拆)入资金要按拆借合同逐户逐笔与借(拆)入金融机构进行详细核查确认。清查借入、拆入行为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等。
  3.同业存放款项的清查。主要包括同业存放款项和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
  4.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付利息、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等各项应付款项。
  (1)清查应付利息是否按规定多提或少提。
  (2)清查各项应付款项核算是否正确,有无违规、违章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3)逐笔清查其他应付款项。对过渡性资金占款要及时予以清理,对长期占款的要查明债务性质,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
  5.其他负债的清查。对除上述各项负债以外的其他负债,主要清查核算是否正确,账务是否相符。
  (三)资产负债共同类的清查主要查实其核算是否正确,账务是否相符。若轧差为借方余额的,则作为资产;若轧差为贷方余额的,则作为负债。联行往来差额,应查实在途原因,防止挪用联行资金。
  (四)所有者权益的清查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1.实收资本和股本金的清查。一是清查其增减变动情况;二是对法人股应逐户进行上门或函证核对,对个人股金账户应进行账务核实;三是清查股息和红利派发账目,有无多计、少计或截留问题。
  2.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的清查。核对其计提金额是否准确,账务核算是否正确,增减变动情况是否符合财会制度规定。
  3.利润分配的清查。对利润分配科目的结转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查未分配利润或待处理亏损的核算是否准确。
  (五)表外科目的清查主要包括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已核销呆账贷款、逾期贷款应收利息、低值易耗品等。
  1.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清查。对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包括已发行和未发行的有价证券)的清查主要核对账务记载是否准确,账实是否相符,是否执行了章证分管制度,购置和领用是否履行了登记手续,柜面使用是否逐份销号。
  2.抵押及质押有价物品的清查。要根据抵押、质押贷款合同记载的物品名称、数量、金额与登记簿进行核对,并实地盘点有价物品是否相符。对抵押、质押有价物品存在短缺、丢失等问题的,要及时查清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逾期贷款应收利息的清查。要结合信贷资产和表内应收利息的清查,核查账务核算是否正确,利息实际收回时是否及时销账。
  4.已核销呆账的清查。对已核销呆账贷款应逐笔清查核呆账手续和本息收回情况,追索权保留情况,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
  5.低值易耗品的清查。核对低值易耗品账目和登记簿,并盘点实物,审查账、簿、物三者是否一致。
  6.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清查。表外反映的或有资产,如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必须据实反映,并在文字材料中加以详细说明。
  三、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由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方案、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工作原则,重大事项由省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为保证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工作机构与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市地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四、清产核资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至2005年1月30日。
  (一)组织实施各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以县联社为单位(成立合作银行的除外)组织自查。对农村信用社拥有或占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填报清产核资清查报表。清产核资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由县联社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清产核资报告。由省审计厅会同财政厅组织全省审计和财政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严格抽查和验收,其中抽查面覆盖全部县联社和50%基层社,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自查工作要求在2005年1月10日之前完成,1月11日至1月30日为抽查时间。
  (二)数据整理、审核、汇总及上报各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在对所属农村信用社的清产核资报表收集、审核并进行汇总后,报同级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将汇总报表及数据软盘、报表编制说明和全面的数据分析报告各一式两份于2005年1月30日前上报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可以根据省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清产核资的各阶段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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