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锦州、营口等6个城市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各市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并严防反弹。省有关执法部门要支持各地政府遏制和防堵侵权现象。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整规办)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其综合、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作用,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及时向国家和省政府综合报告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情况。
省工商局负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提高商标注册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严厉查处商标及其他商业标识侵权案件。同时,要加强商品批发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案件,对侵权严重的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屡禁不止的要依法取缔。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和省文化厅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同时,要会同省工商局整顿和规范存在侵权隐患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坚决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的行政执法,有效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加快审查速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海关要全面贯彻落实《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风险布控等边境防范措施,在保证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的同时,提高查获出口侵权货物的效率,遏制假冒和盗版产品的国际流通。
省商业厅和省外经贸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出口商品交易会、商品批发市场和定牌加工等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要防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组织造假和出口。
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制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工商、知识产权、新闻出版、版权等执法部门要通力合作,提高办案效率,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衔接,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及时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