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振兴东北办批准,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规划》是指导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规划》,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激发全省人民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营造一心一意谋振兴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05年1月14日
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
加快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着眼,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意义
辽宁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实施工业化发展战略,通过建设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形成的。“一五”时期,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辽宁初步形成了以能源、冶金、机械、建材为主的重工业基地。长期以来,辽宁不仅为国家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物资和装备,而且输送了大批人才和技术,为我国建设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增强国防实力和综合国力,作出了历史性重大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辽宁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机制性矛盾日益突出,具体表现为:市场化程度较低,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不足;传统产业技术装备老化,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经济效益较差;就业和再就业矛盾突出,社会保障压力较大;省内地区间发展差距扩大,一些贫困地区和资源枯竭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因此,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势在必行,已经成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在困难和挑战面前,辽宁人民作出了重振老工业基地雄风的历史选择。相继实施了结构调整、外向牵动、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了结构调整力度,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进行了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和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石化、钢铁、机械工业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电子信息、汽车工业正逐步成为新的支柱产业,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等产业的竞争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加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服务业快速增长,在拉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财税收入、扩大就业容量、完善社会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稳步发展。全省经济实力有所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为新一轮经济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辽宁地处沿海,城市化水平较高,基础设施完善,自然资源丰富,产业基础雄厚,科教优势明显,具备了加快调整改造和振兴的基础。辽宁是东北乃至全国老工业基地的典型代表和历史缩影,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将有利于全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推进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提高产业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国家安全。
二、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发〔2003〕11号文件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机制;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市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经过“十五”和“十一五”的努力,基本完成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任务,基本建成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和新的重要增长区域,基本实现工业化,为我省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重点抓好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以改革开放促进调整改造。加快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扩大利用外资,加快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
坚持改造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并举。发挥老优势,增创新优势,既要发展装备制造等拥有传统优势的产业,也要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和轻工产业,努力拓展新的经济增长领域。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和农村、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人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与国家扶持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激发内在活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机能。同时争取国家给予必要的扶持,确保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改善人民生活。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善创业环境,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可靠的保障。
(三)实施步骤和主要目标
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性战略任务,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九五”期间,基本完成了以实现国企改革脱困阶段性目标为主题的“上篇”文章,为形成良性发展的格局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十五”期间,要完成以调整改造为主题的“中篇”文章,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为今后更快、更好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将做好以全面振兴为主题的“下篇”文章,到2010年,基本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目标。主要有以下“六个标志”:
一是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建成国家现代装备制造业和重要原材料工业基地,形成优势明显的支柱产业和一批在国际竞争中具有较强实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实现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基本完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取得明显进展,辽西北贫困县实现整体脱贫,区域经济布局趋于合理。
二是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普遍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现代市场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是构筑开放型经济体系。利用外资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出口的增长幅度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创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开放环境,形成全方位、宽领域、纵深化的对外开放格局。
四是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构建起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各类教育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建立起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文化体育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
五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备。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六是人民群众生活的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人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就业比较充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完善城市功能,整治国土资源,建设绿色辽宁,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