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承担委托培训任务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可根据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类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面向失业人员开展的高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从再就业培训经费中给予补贴。
六、加强舆论宣传,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国家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
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都市农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适应新阶段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用人才队伍,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市委〔2004〕13号)精神,现就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都市农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业,焦点在农民,关键在人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才观,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确立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只要具备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的观念。积极培养开发和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把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发展战略统筹考虑。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来充分认识大力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心,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努力把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源优势。
近年来,各地十分重视农技推广队伍的建设,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当前的问题和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缺乏统一的领导、规划和管理;经费投入尚不适应现阶段农民教育培训的需要;农民培训任务繁重但专业师资、教材相对不足;缺乏对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认可的相应机制,难以调动广大农民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等。因此,必须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不断创新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新政策、新机制、新方法,建立有效的农村实用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切实优化聚才、育才、用才的环境;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实用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推进“五大战略”、落实“五大举措”,加快都市农业发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