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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信访办公室设立政府公报阅览点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信访办公室设立政府公报阅览点的通知
(其他[2005]1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各级信访办公室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重要窗口,是热点、难点和焦点汇集之地,是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的阵地,是广大人民群众咨询政策、建言献策、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根据渝办发〔2004〕31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政府公报阅览室的基础上,在各区县(自治县、市)信访办公室,市信访办公室设立政府公报阅览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5年1月起,市政府公报室每年向各区县(自治县、市)信访办公室免费赠送市政府公报2份,向市信访办公室免费赠送市政府公报5份。
  二、为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开、便民的作用,各级信访办公室政府公报阅览点须制定政府公报阅览须知。政府公报可供群众阅览、摘抄、复印。同时注意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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