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消防局: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进行的消防设计及工程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专职消防队验收,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
省公安边防总队:边境通行。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机动车登记、检验、驾驶,机动车号牌生产。
省国家安全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省民政厅:建设经营性公墓,兴建殡葬设施,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登记和章程审定及年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章程审定及年检,救灾义演、义卖、街头募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与境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
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退役士兵变籍安置。
省司法厅:公证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执业,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代表执业,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代表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公证员执业,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设立。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省人事厅:外国专家来华工作,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企业加班加点和缩短工作时间,民办职业技能学校,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设立技工学校,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外国人入境就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省国土资源厅:临时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及防治工程单位资质,地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活动、大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省属企业改制和上市公司土地资产处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地质勘查单位资质。
省建设厅:燃气工程项目及其工程设计,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建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建筑工程项目选址,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注册建筑师执业,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商品房预售,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燃气设施改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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