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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全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三)加大综合干预力度。在碘缺乏病病区建立完善碘盐营销网络,加大普及合格碘盐的力度;在完成全省高碘地区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实施高碘危害调查、碘盐供应策略调整和病情监测工作。在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结合农村人畜饮水和农村安全饮水,实施改水降氟、理化除氟等方式降低地方性氟中毒的发病。进一步培训基层克山病防治专业人员,使其掌握克山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及时发现并治疗新发克山病病例。
  四、治疗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地探索多种治疗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地方病中的作用,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减轻患者病痛,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
  对严重缺碘的孕产妇等特需人群,要在医生指导下,采取在一定时期内酌情服用碘制剂补碘的方法防治。对氟骨症患者,要以药物缓解临床症状为主,也可试用抗氧化剂或中药治疗。对大骨节病患者,要采取以缓解临床症状为主的对症药物治疗,部分患者可实施手术治疗。对慢型克山病患者,应用抗心衰和改善心肌代谢药物,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病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研究制定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广泛筹集并统筹安排防治工作所需资源,解决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卫生部门要及时制订防治工作策略和规划,组织开展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病区范围、病情资料和相关技术支持。发展改革部门要将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建议,在地方性氟中毒、高碘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区安排改水工程。
  经贸部门要加大对碘盐生产、销售网络建设和质量监管,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的普及率。
  财政部门要安排落实防治所需经费,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水利、农业部门要将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和高碘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区的改水工作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广电、残联、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做好特需人群补碘的教育工作,预防智力残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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