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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等单位关于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等单位
关于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4]19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质监局、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等单位制订的《关于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关于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省质监局、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建设厅、

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 2004年9月1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的居家安全,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4〕2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材市场体系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建材及装饰装修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整顿质量低劣、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严重侵犯他人商标建筑用材的生产、销售企业和市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推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法规,为规范建材市场秩序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建材批发交易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各种欺诈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市场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质量纠纷和用户投诉明显减少;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监管措施得到落实,初步建立防范假冒伪劣建材和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建设工地的机制;装饰装修材料的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在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加强法制、制度建设,使其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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