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意见

  三、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对采取不同产权模式、选择不同组织形式的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合作银行),要抓住制度变革的有利时机,以转换经营机制为核心,制订出激励有效、约束严格、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实行全员聘任制,推行绩效考核、竞争上岗、岗位轮换和末位淘汰等制度,逐步形成优胜劣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推行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奖励薪酬的办法,加大收入分配的正向激励,形成多劳多得、绩效挂钩的报酬浮动分配机制;重视和加强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对信贷决策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加大在职培训力度,加快人员知识更新,同时要积极引进人才,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改善人员结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人员素质。
  四、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48号)的要求,切实落实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省政府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对农村信用社依法实施管理,不将管理权层层下放。省联社既要切实履行好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逐步培养农村信用社自律管理的能力,又要充分尊重基层法人社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权力,不干预它们正常的具体经营决策,充分调动基层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把县(市)联社当成省级联社的分支机构。银监部门、人民银行要依法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的监控考核,建立健全风险校正和市场退出机制,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停业整顿、依法接管、重组等措施,在省政府的直接组织和协调下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农村信用社稳定健康发展。
  五、创新管理方法,努力探索农村信用社改革新路。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探索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法,借鉴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坚持发展至上,狠抓管理创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探索。在当前尤其要在深入探索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等问题上下功夫,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农村实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壮大之路。
  六、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农村信用社支农力度。各农村信用社无论采取何种产权模式,选择何种组织形式,都要坚定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坚持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信贷政策,信贷资金大部分要用于支持本地区农业和农民,即使是实行了股份制改造的机构,也要根据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状况,确定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农。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新形势,适度细分目标市场,创新适宜的贷款业务品种,满足农村不同层次客户的贷款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要加大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户联保贷款办法。健全、完善农村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大力发展银行卡等现代支付工具,不断探索代理保险、证券、委托理财、信息咨询服务等新的金融支农服务方式,提高支农服务水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