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
(一)总目标。
巩固血防成果,防止疫情回升,压缩疫区范围,大幅度降低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在一切可能的地方消灭血吸虫病。
1.到2008年底,全省尚未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的11个县(市、区)中:鄱阳湖区的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都昌县、星子县、永修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鄱阳县、余干县等9个县(区)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以山丘型流行区为主的彭泽县和瑞昌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50个山丘型乡(镇),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庐山区继续巩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安县、九江县、湖口县、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县、玉山县、丰城市等8个现已达到传播控制标准的县(市、区),要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2.到2015年底,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都昌县、星子县、永修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鄱阳县、余干县力争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彭泽县、瑞昌市、庐山区在期内达到传播阻断标准;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的县(市、区),要继续加强血吸虫病监测,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
(二)具体目标。
1.降低血吸虫病感染率。
(1)到2008年底,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都昌县、星子县、永修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鄱阳县、余干县等县(区)各疫区行政村,居民粪检阳性率降至5%以下,家畜粪检阳性率降至3%以下,不发生或极少发生急性血吸虫病。
彭泽县、瑞昌市、庐山区各疫区行政村,居民和家畜粪检阳性率降至1%以下,不出现急性血吸虫病,无儿童和幼畜新感染。
(2)到2015年底,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都昌县、星子县、永修县、共青城开放开发区、鄱阳县、余干县等县(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居民和家畜粪检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彭泽县、瑞昌市、庐山区无新感染的人和家畜。
2.压缩流行区范围和钉螺面积。
(1)到2008年底,以山丘型流行区为主的彭泽县、瑞昌市钉螺面积较2003年下降98%以上,鄱阳湖区9个县(区)的易感地带感染性钉螺密度较2003年下降50%以上,易感地带钉螺面积下降30%以上。
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安县、湖口县、九江县、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县、玉山县、丰城市以及11个尚未控制流行的县(市、区)中的50个山丘型乡(镇),消灭辖区内钉螺。
(2)到2015年底,全省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消灭山丘型和垸内钉螺,垸外感染性钉螺密度力争降至0.0001只/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