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精神和贯彻落实省政府确定要重点抓好十件大事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调整职能,归并机构,精简人员,从体制上、源头上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廉洁务实、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试点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规范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立,明确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精简、统一、效能。
  在转变政府职能基础上,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次,调整和归并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在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总量减少的同时,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提升执法综合效应。
  (三)整体运作、协调推进。
  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电子政务建设密切衔接起来,省、市、县试点工作上下联动,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