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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部分民办高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上海市部分
民办高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民办高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我委制订了《2005年上海市部分民办高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5年上海市部分民办高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5年上海市部分民办高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所需配套政策的函〉的复函》(教发函[1999]1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5]2号)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5年,本市将在部分民办高校将进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现将此项改革试点的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有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
  二、改革试点院校
  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三、主要内涵
  本市部分民办高校招生改革试点,是指上述高校专科层次招生,由学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
  四、招生计划
  3所试点院校总体招生计划855名(含招收2004年冬季退役士兵计划120名),其中上海杉达学院招生计划为260名(含40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建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295名(含40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300名(含40名退役士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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