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多渠道培养与高起点引进并举,满足信息化建设对人才的迫切需要。大力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来江苏创业。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规范信息化建设市场。加强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和信息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工作,通过认证的企业和产品列入政府采购和服务目录。推行计算机系统集成、建设项目经理及监理制度。财政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建和监理。依法治理软件交易市场,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
4.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建立信息网络安全监管领导机制,形成全省统一的信息安全协调管理体系。加快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加强对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二)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1.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推动政务信息依法公开和有效共享。制定统一的信息数据定义、目录、分类和交换体系,完善统计标准,明确信息资源采集、维护、共享、管理的责任主体。财政资金投入的新建信息系统,应将信息共享作为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
2.推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在政府部门和财政投资项目中推行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采用外包服务,提高信息化建设效益。加快培育外包服务企业,对从事政府类项目外包服务的企业与从业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将通过认定的企业列入政府采购服务目录。
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推行公共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管理。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多渠道投资信息化建设。在竞争性领域坚持以社会资金为主,鼓励企业和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及多种金融工具投资信息化建设,吸引国内外风险资本进入我省信息化建设市场。引导企业增加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使企业成为信息化建设的投资主体。
(四)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1.加大政府投入和资金引导。在未来几年内,根据实际需要,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一批全局性、基础性、公益性、示范性重大信息化工程。具体项目由省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省财政安排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业专项经费,由每年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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