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明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三个环节中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等。
2、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
(六)组织试点评价,制定分类监管措施
按照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办法,对试点行业的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试评价活动,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04年8月~12月)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和协调试点行业及试点城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选择试点行业和试点城市。紧密结合国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省里选定粮食行业为试点行业,省粮食局负责具体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省粮食局做好相关协调、衔接工作,其它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选定无锡市为试点城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食品放心工程牵头部门组织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进行试点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按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符合地区和行业特点的试点工作方案,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4、召开江苏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
5、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试点要求等。
(二)试点实施阶段(2005年至2006年6月)
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摸清试点行业食品安全的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
2、跟踪了解国家本行业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步开展各项活动,在国家确定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加快试点进程。
3、试点组织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试评价工作。
5、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单位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督查,了解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