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原则;
2、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
3、坚持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并重;褒奖守信与惩戒失信并举的原则;
4、坚持信用建设与行政监管相结合,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原则。
(三)主要目标
从现在起到2006年,通过2年多的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意识;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社会信用基础知识、食品安全事故案例、信用典型案件和食品放心工程等的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试点单位的信用知识水平。
(二)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用制度、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包括:
1、食品安全信用征集制度。包括综合反映试点行业和地区食品安全信用的各类信息的征集原则、征集方式、征集渠道、征集内容、征集标准以及具体征集要求等。
2、制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包括试点行业和地区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机构、评价指标、评价原则、评价等级、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效力等。
3、食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包括试点行业和地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披露机构、披露原则、披露方式以及披露要求等。
4、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监管方式和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差异对企业的奖惩功能。
(三)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信用档案
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含与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相关的基础工作以及从食品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方面的内容,实现全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可追溯。
(四)归集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
试点的组织单位要加强政府各级监管部门对试点行业监管所形成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归并、整理,建立完整的行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档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4]114号)的规定,做好本监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和提供使用。
(五)建立管理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