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

  五、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建设。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省及市县财政要在整合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收入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沿淮地区要结合治淮骨干工程建设,搞好面上农田水利工程配套。对农民确实受益的跨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行“一圩一议”、“一渠一议”等方法,在群众自愿、自主决策、项目确定、严格程序前提下,引导农民筹资筹劳,一事一筹,完工即止,不得摊派和强制。启动和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世行加灌三期项目。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认真组织实施生态公益林、长江防护林工程和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
  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继续扩建一批农村沼气和节水增效项目。
  今年投入国债及省补资金16亿元左右,安排农村公路建设1万公里以上,基本实现乡乡通等级油路目标,并在部分县(市)启动村村通油路试点工作。利用省服务业引导资金500万元左右,改造和扩建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一批中型区域性农产品交易中心。安排省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改造创建10个省级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支持发展200个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利用中部地区外贸发展资金,扶持发展10至20个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省市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快速检验检测站点。
  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无化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70%用于重点村项目建设。
  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加大对龙头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国家级龙头企业和十大产业的行业排头兵,努力培育10个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龙头企业。农业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改善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优先保证龙头企业收购资金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以粮棉油生产、流通和加工转化为主业的龙头企业,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50个省级示范点。省财政安排5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带动力强的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资金和工业“三高”引导资金安排1200万元,省财政安排贴息资金800万元,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1500万元,支持粮食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