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后续产业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的若干意见

  积极稳妥地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去年以来,国家对退耕还林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减缓了退耕地造林进度,同时加快了荒山荒地造林速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适度确定规模,准确把握节奏,及时调整和完善规划,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稳冲有进,力争再用2-3年的时间全面完成退耕还林任务。今后退耕还林的重点是围绕建设“大六盘”生态功能区,以六盘山及其外围水源涵养林区为核心,适度向黄土丘陵区延伸,主要安排水土流失严重的小流域、大中型水库周围区域和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使“大六盘”生态圈森林面积扩大到200万亩以上。同时,加快荒山荒地造林步伐,加大飞播和封育力度,保证每年完成荒山造林200万亩。
  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抓住国家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的有利机遇,以中部干旱带为重点,加快退牧还草步伐,力争用3年时间,将全区可利用的2800万亩天然草原全部围栏封育,充分发挥草原的自我修复功能,加快恢复草原的植被。在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人工种草,建立高产人工草地,提高草原产草量。
  三、依法加强对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是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坚持建管并重,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林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明晰产权,实现责权利有机结合。加快林权证颁发工作,对还林后实行分户经营的耕地,一定要纳入林地管理,及时调整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换发林权证,做到树定根、林定权、人定心。加强林木抚育管护及森林火灾、病虫鼠兔害综合防治工作。加强对草原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严禁违规放牧现象,防止禁牧反弹。各级政府及农牧、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快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耕地、林地、草原管理,严格监证、发证制度,对颁发林权证的土地要及时收回土地证或草原证,防止出现“一地多证”或“数证并持”的现象。加快制定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地方性法规,完善草原行政法规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以草畜平衡为基础的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制度。加大林业、草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或草原、乱挖乱采甘草、发菜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