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为确保设施运转正常,持证单位必须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并根据该管理措施和制度对故障、磨损,操作错误和泄漏等情况进行检查。管理措施和制度应确定需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的频率。在最可能发生泄漏的区域,如装卸区域,应每天检查一次。持证单位应记录检查情况并纠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
4、人员培训制度
为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风险,并能够对紧急情况做出反应,持证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提供培训。培训情况应每年进行回顾。
5、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如对可能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的类型分析;防止发生意外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设备、设施、装置情况;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与地方主管部门联系的方法;与地方主管部门联系的意外突发事故协调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其职责规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撤离疏散计划等。
6、环境监测制度:如对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土壤和大气质量的监测制度以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制度等。
7、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
8、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需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附件2:
陕西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发证机关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受理意见 受理□ 退回□
申请者声明:我声明,据我所知,本申请书及有关附带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
法人代表姓名: 签字:
日期: 印章: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编制
说明: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将申请材料直接邮寄或以其他方式送达陕西省环保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综合大楼 邮编:710004
联系电话:(029)87292248 传真:(029)87291327
2、申请材料一式十份并附电子文件。
3、申请单位填写前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可参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