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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6.制订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办法和示范章程。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7.筹备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会议。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民、带动农民和自身创业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中的作用。
  8.进一步总结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和经验。表彰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先进县(市、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杰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做好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服务。
  三、致力于维护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9.继续发挥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牵头和监管作用,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确保不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和重大影响的案件。
  10.提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提出逐步取消向农民固定收取的村提留后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办法,研究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对全省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站长进行培训。
  11.组织以农民建房、学校收费、农村报刊订阅、农民培训和进城就业等为重点的农民负担明查暗访,查处加重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负担的行为。开展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治理。
  12.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和平安浙江建设考核。
  四、致力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和农户的经营管理水平
  13.全面贯彻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培训,做好新旧村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及时修改更换会计电算化软件,确保2005年全面执行新的村会计制度。
  14.以“坚持条件,因势利导,逐步规范”为原则,加快推进村级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制定《浙江省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示范章程》。
  15.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情况调查,摸清农村集体资产现状,理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思路。
  16.进一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水平,全面实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积极推广县、乡镇、村三级村级财务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手段。
  17.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调查,组织做好对村级换届选举中村级班子和主要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案例,加强审计后的处理工作。表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做好审计证管理和审计人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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