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卫合作共建村服务室和社区服务站(点)
按照“五个一”标准,建好村服务室,完善计划生育网底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村服务室与村卫生室共建,计卫共建的村服务室,由村妇女主任(专干)或乡村医生兼任计划生育药具技术指导员。共建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站(点),完善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功能,共同构建城市计生卫生服务新体系。
(五)用好流动服务车
加强对流动服务车的管理,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对乡(镇)、村、组实行以孕前服务和管理为重点的巡回服务和指导。
(六)实现管理服务信息化
根据人口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技术服务信息网络化建设,力争在2010年内全市实现管理、服务信息联网,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技术服务信息,加强技术服务信息交流与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的重要阵地和技术保障。要加强对服务站的领导,将服务站建设纳入当地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协调解决服务站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环境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区(市)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配备有医学专业知识的分管主任和科技管理人员,服务站站长必须由有医学学历、具有较强业务管理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担任。
(二)落实经费
要加大对服务站建设的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投入支持服务站建设;二是各级服务站每年要从其收入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服务站的建设;三是市计生委设立服务站建设专项经费;四是各级财政、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保障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三)理顺体制
一是实行政事分开,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不再直接干预服务站服务活动,国家公务员不再担(兼)任服务站法人代表或站长;二是各级服务站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能力,依法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自主管理,独立核算;三是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依据职权,制定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考评办法,自主决定服务人员聘用与使用。
《成都市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室)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等由成都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