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实力做强、功能做优、形象做美、品位做高”的发展方针,将市技术指导所建成集宣传教育、科研、培训与指导、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大力拓展具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特色的服务,有学科带头人3至5名,加强计划生育临床科学研究。完善技术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提供网络咨询指导、培训、诊疗等服务。进一步强化内部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区(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技术指导与培训力度,带动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提高县级服务站(分站)
按照“四优一满意”标准,以加强和提高县级服务站能力建设为重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满足群众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为目的,加强县级服务站(分站)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建设,保证县级服务站(分站)开展工作所需的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服务站内部结构和科室布局既要符合医学标准规范和院内感染控制要求,又要体现计划生育和人文关怀特色,满足个性化需求,营造温馨、舒适、科学、安全的咨询和服务环境。县级服务站(分站)要装备与技术服务相适应的医疗设备、检验设备和急救设备,丰富诊疗手段,提升诊疗质量。改善人员结构,优化人员配置,疏通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医师执业注册等渠道,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提高县级服务站(分站)综合服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质量管理与监测机制,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权益。
县级服务站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成都市重点乡镇建设规划,可在交通方便、人员相对集中、技术服务能辐射周边2至4个乡(镇)的地区,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县级服务站分站,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分站是县级服务站的派出机构,由县级服务站会同乡(镇)政府共同管理,在县级服务站已获得执业许可项目内申请开展有关服务项目。
(三)计卫合作共建乡(镇)服务站
强化计划生育孕前服务、随访服务、宣传咨询、药具发放等公益性服务职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不具备独立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资格的,其计划生育手术由县级服务站(分站)或符合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承担;乡(镇)服务站与卫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要严格按照设置标准配备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分别对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充分发挥计生的网络优势和卫生的技术优势,共同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