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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许可管理办法(暂行)和许可程序(暂行)的通知

  2、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变更,不予变更的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二)补办:安全资格证书损坏或丢失的,申请人应及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申请补办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表三)。
  2、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安全资格证书原件(丢失的除外)。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补办,否则不予补办并将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复审: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申请人应在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名参加考试,申请安全资格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表一)。
  2、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成绩单。
  3、安全资格证书。
  (四)变更、补办和复审程序,按照《管理办法》和本程序中的有关受理、审查、审定和告知规定办理。
  (五)符合申请条件的外国人,其考试工作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直接组织实施(报名地点设在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资格许可工作按照《管理办法》和本程序中的有关受理、审查、审定和告知规定办理。
  七、监督检查举报
  (一)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
  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 64937660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83970866
  (二)举报监督电话:65023616,65023618(传真)
  (三)公告查询网址:www.bjsafety.gov.cn
            www.bjsafety.org.cn

  表一:

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



所在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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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      ┃
┠────┼───┴──┴──┼────┼──────┤  照片  ┃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      ┃
┠────┼───┬──┬──┴──┬─┴─┬────┼──────┨
┃学  历│   │职务│     │ 职称 │    │      ┃
┠────┼───┴──┴─────┴───┼────┼──────┨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
┠────┴──┬─────────────┼────┼──────┨
┃隶属区县或企业│             │单位类型│      ┃
┃集团、总公司 │             │    │      ┃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
┃报考类别│                │考  点│      ┃
┠────┴────────────────┼────┴──────┨
┃是否委托    (考试报名点)转委托北京市│是口   否 口   ┃
┃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集中办理资格申请  │           ┃
┠──────────┬──────────┴───────────┨
┃   申 请 类 别│初次申请 口   延续申请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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