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
《四川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的通知
(川办发[2005]8号 2005年1月23日)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59号),进一步做好我省血吸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省卫生厅等部门制订的《四川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
(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
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 2004年12月)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流行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传染病。多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流行区广大干部群众和血防专业人员经过不懈努力,血防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截至2003年底,全省共有27个县(市、区)达到传播阻断血吸虫病标准,20个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血吸虫病标准。但是,我省血吸虫病危害仍十分严重,2003年底全省共有慢性病人76888人,急血58人,晚血1509人,病牛7871头,钉螺面积7018.62万平方米。有15个县(市、区)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8个传播控制县(市、区)疫情反复,目前尚有23个县(市、区)流行仍较严重。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仍是一项长期、反复、艰巨的任务。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59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4]18号)精神,制订《四川省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2004-2015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工作方针,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重视和加强与农业、水利、林业工程结合,改善自然环境,切实压缩钉螺面积;重视和加强人畜查病治病和粪便管理,切实控制传染源;重视和加强群众性血防工作,切实建立群防群控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区域性防治工作,切实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法律法规,提高科技水平,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血吸虫病的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