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地震、教育、科技、农业、水利、气象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订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省级地震部门要组织编制一套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防震减灾宣传普及材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实效、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省级教育、地震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逐步在每个县(市)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共同组织编写中小学地震科普课外读物,做好对全省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和“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中。省、市新闻媒体要进一步支持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效果。
地震多发区要加强基层宣传员的培训,组织防震减灾宣讲团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2007年前,成都、西昌等城市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重点监视防御区要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大篷车”开展流动宣传。
(五)切实做好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工作。国土利用和城乡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2015年前,完成成都、西昌等城市的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完成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
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大中城市要强化防御措施,相应确定抗震设防的烈度和标准,提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要特别重视重大活动的防震对策和地震预警工作。
2010年前,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认真贯彻《
四川省大型水库地震监测管理规定》,重视水库地震安全工作,对水库(包括水电站)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除险加固。及时改造和加固各级各类危、旧校舍。
(六)逐步实施农村地震安全农居工程。高度重视并尽快改变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水平。要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农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觉行动。省级建设、地震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发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符合当地风俗习惯,能够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不同户型结构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对地震多发区、高危险区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七)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水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地编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要突出以人为本,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综合防御能力。要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要以减少人员伤亡作为应急工作的核心。为避免造成地震应急和救援等方面的管理盲区,中央驻川单位和外地常驻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应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服从当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好外国驻川机构及在川外籍人员的涉外地震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