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改善就业创业环境,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管,倡导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
规范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保率,做好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工作。做好灾民救助、农牧区特困人口基本生活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五保户供养等工作。
解决住房、医疗、上学等问题,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资助工作。鼓励城乡居民增加合法收入,视财力增长,适时提高干部职工的取暖费和住房公积金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逐步解决政策性欠账。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力度,年内解决1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九、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五个特别”精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整治网吧、图书、音像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扫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村民议事和民主监督制度。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扩大基层民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强社区工作。
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和达赖集团的分裂渗透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集中力量解决信访积案。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精心编制“十一五”规划
创新总体规划内容,强化战略指导功能。搞好全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特色产业、社会事业、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到项目明确,重点突出,布局合理。加强全省规划同国家有关部委规划的衔接,争取一批重点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部署同各自的实际结合起来,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一项一项地抓落实,一项一项地促完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十一五”更好地发展打好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