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技术,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装备。重视矿产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重点扶持20户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积极培养百名企业家,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实施名牌战略。
强化经济运行的调度和组织,基本保证运输、电力、资金等需求。
四、加快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加强城镇规划和建设,城镇化提高一个百分点。提升西宁在全省的中心地位,完善格尔木和德令哈的城市功能。加大对县城和有条件建制镇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青南牧区定居点和小集镇建设。坚持产业立城兴镇,引导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向城镇集中。加快西宁第七水源等工程,开工建设重点县城垃圾处理项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加大旅游设施投入力度,抓好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开发旅游产品和冬春旅游项目,建设青藏铁路旅游经济带。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培育多元化的旅游市场主体。继续办好“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郁金香节”、“民族文化旅游节”等重点旅游文化体育活动。
积极发展现代流通业,重点建设西宁朝阳等物流园区。重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改造传统服务业,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中心市场、专业市场和农副产品市场,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拓宽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开拓城乡消费市场。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五、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抓好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抓好重点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实行严格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改进服务和监管方式,重点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层次、企业规模和整体素质。
加快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创新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税收征管,确保财力稳定增长。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全面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加快投资体制和土地、矿产、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抓紧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确立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和实施方式。完善经营性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制度。深化价格改革,加强物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