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青海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推进改革,着力建立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加大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拓展力度,强化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防范和化解风险,努力实现青海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为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发展原则。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把保险业的改革与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监管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2、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充满活力、创新力强、功能互补、多元发展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坚持以诚信为本的观念,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诚信促发展;正确处理保险业做大与做强、眼前与长远发展、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保险市场资源,力求在结构、速度、规模、效益的统一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把保险业发展置于青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中加以谋划,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使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性互动。要根据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提出的要求和保险业发展规律,促进产险与人身险、保险公司业务与保险中介业务的协调发展,并积极拓展广大农牧区保险市场,实现地区之间及城乡之间保险市场的均衡发展。
4、稳健发展原则。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和风险防范化解体系,确保有充足的偿付能力,以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行业信誉。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维护保险市场的良好秩序。不断完善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
5、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做好风险防范、经济补偿和稳定保障,既着眼于保障人的生存需要和提升人的生活品质,帮助人们实现生有所托、老有所养、终有所安,又着眼于促进入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
(三)基本目标